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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于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2-07 】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要求,2017年毕业生求职补助申领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 申领对象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残疾毕业生;

3、助学贷款毕业生。

二、申领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网上申请。

毕业生登录新疆公共服务网(www.xjggjy.com),用学生账号登录,进入后台申请求职补助。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如有疑问,可参见附件1。

(二)网上申请成功后,毕业生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以下相关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手填申请表1份(附件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农村信用社卡打卡成功小票一张;

2、申请人所在家庭父(母)亲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1)低保证复印件、低保金发放领取存折首页复印件和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如果没有低保证或领取存折的,须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属于本辖区享受低保人员的证明(加盖公章)。(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材料包括:带派出所印章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庭享受低保人员页、申请人本页。要求户口本户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统一户号。如果不在统一户号下(含已迁出户口的),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供养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3.申请人本人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仅提交身份证明和享受低保的证明(或最新低保金领取记录证明)。

4.申请人为残疾毕业生的,提交第二代《残疾人》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尚未办理《残疾人证》或证件遗失的申请人,需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办理相关手续。

5.申请人为享受助学贷款的,助学贷款合同可以是一年一签的,也可以是一签到毕业的,合同必须为涵盖毕业当年且签章齐全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纸质版材料和网上申请两个程序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项内容不得申领求职补助。

三、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

四、初审

各学院对申请材料及网上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并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及汇总表交至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五、公示

学校将各学院报送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学院就业网站公示。

附件1:2017年毕业生求职补贴网上申请流程

附件2: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

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6.12.6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2017年毕业生求职补贴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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