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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月”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0-20 】

关于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月”的通知

各分院:

为提高大学生就业整体素质,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的有效性和参与度,提升就业稳定率,面向2017年顶岗实习生、毕业生开展“2017年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月”活动。内容有指导讲座、创业培训、招聘会、简历大赛、企业调研,具体安排如下:

一、就业指导系列讲座

1、 分院讲座内容:简历制作、面试技巧、基层就业政策、职场沟通、职业适应,职业精神、团队合作、感恩心态等。要求有专门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开展的内容。

2、 分院安排表要求:总体讲座在10场以上,10月24日上报,讲座要在11月24日以前完成。主讲人可以邀请成功校友,合作企业人力资源部部长、社会企业成功人土,学院教师。安排表见附表。

3、 充分利用海报、微信等媒体,让每个毕业生都能享受到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月的每场讲座。

二、创业教育与孵化基地

1、创业培训开展计划,详情见培训通知。

2、就业创业系列讲座,由招生就业指导办联合分院举办。

三、简历大赛暨模拟招聘大赛

本届大赛由招生就业办主办,园林科技学院承办,10月31日初赛结束,每个分院评选出优秀作品5-10份。复赛将评选出20名优秀简历奖。学院决赛11月15日结束,由评委组对各分院经过选拨上报的VCR作品进行评比。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优秀指导老师3名,优秀组织奖1名。详见大赛方案。

四、招聘会

2017届毕业生招聘会以千人以上分院举办为主,要求在12月15日以前召开分院招聘会,提前一周上报招聘会方案。

另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在11月下旬举行。

五、企业调研

招生就业办公室联合二级分院针对乌昌地区企业、产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统筹实施调研活动。主要采取座谈、实地走访的调研方式,分院提前上报调研方案和走访企业名称。

六、具体要求

1、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关心毕业生,特别要关心少数民族毕业生,做好重点指导工作,把爱心、重视和帮助带给每位就业困难毕业生。

3、各分院主管领导、就业专干、毕业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深入学生,化解他们就业心理压力,教育、动员应届生到基层、到中小企业去建功立业。

4、做好组织、协调以及讲座、报告活动的记录、影像资料的存档工作。11月28日此次活动总结上报到就业指导办。

5、此项工作与2016年就业工作的评估、奖惩挂钩。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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